瞄准“痛点”,免除生育后顾之忧

李春海 动态中心 33

  ■ 社论

  此次措施在充分考虑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上,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

  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加大个税抵扣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自2022年起,我国人口连续两年负增长,2023年全国仅902万名新生儿。截至2023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97亿,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这正如有关部门的判断: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等明显的趋势性特征。

  面对严峻的人口形势,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已成为普遍共识。此次措施提出一系列生育支持政策,包括强化生育服务支持,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这些围绕经济、服务、时间、文化四个方面的支持措施,精准覆盖了影响社会生育意愿的“痛点”。

  此次措施,在充分考虑群众多元化的生育需求上,将婚嫁、生育、养育、教育一体考虑,形成系列综合性支持政策,并提出不少值得尝试的创新办法。

  有效的生育支持,关键还需打好组合拳。结合国际经验和我国已有实践,此次措施延续并深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生育支持措施。

  比如,在经济上提出建立生育补贴等制度、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在教育上鼓励各地出台多孩子女同校就读具体实施办法,帮助解决家长接送不便问题,在职工权益保障上强调落实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

  关照一段时间以来,全社会尤其是育龄人群的集中诉求,此次措施也推出了不少富有时代气息的具体政策。比如,“改善产妇生育体验”“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生育假期落实到位”。

  现实中,影响生育意愿的不仅有“生”的问题,更有“养”的问题。由于年轻人离开家乡生活、父母年纪较大等原因,很多家庭不再适用传统上由祖辈帮带孩子的养育模式。因此,加强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成为此次措施单列的方面,“普惠托育”则是重点。

  此次措施强调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完善普惠托育支持政策,其中不乏令人期待的亮点,包括“着力增加公建托位供给,提高公建托位占比”“落实托育服务设施与新建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积极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等。尽最大努力卸下家庭的育儿负担,有助于为年轻人解除生育的后顾之忧。

  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不仅成为部分年轻人的切身之痛,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口的高质量健康发展。此次措施也强调,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注重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营造年轻人“想生”“敢生”的社会氛围,为年轻人铲除不利于生育友好的外部因素,无疑也是生育支持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从国家政策方针转化为普通人切身感受的生育友好环境,需加强社会宣传倡导,更有待相关政策的具体落实。政府、生育服务机构、用人单位还须积极推进各项措施,确保生育支持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助力我国人口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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