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吓得手发抖!”江西女子在家泡脚,陌生男子突然出现在窗户外面

李春海 百科 1

张女士家住江西南昌市万科璞悦里小区,她给《都市现场》打来电话,说自己住在2楼,在11月15日晚上10点多的时候,她正在客厅泡脚,突然发现有一名男子出现在客厅窗户外面,张女士当场吓得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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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我就突然看见有一个男人出现在我们家窗户外面,他拿着两个手机,我吓死了,手都吓得发抖,然后没有办法,打的110报警。

那么,问题来了。张女士家住二楼,这窗户外面怎么会有人呢?

张女士:然后警察把那个人叫下来以后,他说是一楼的业主叫他来干活,装修工人说把雨棚上面铺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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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女士说,最近楼下也就是一楼的业主正在装修,对方在楼梯上搭了玻璃雨棚,雨棚正好位于她家客厅窗户外的阳台正下方。

张女士:他这个玻璃板子靠我窗户可能有30公分吧,那个人随便手一搭就爬到我们家房子里面去了,这种事情会出现第一次,难保不会出现第二次、第三次,我是觉得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个我接受不了。

对于张女士受惊吓的事情,楼下业主表示歉意。而事发时,正好是装修人员在雨棚顶上进行改造施工。

一楼业主:说真的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真的是没有想到。

二楼业主:这个对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阴影,这个真是我昨天一晚上没有睡着。

一楼业主:我早上来,我就跟你道歉,我觉得不好意思。

一楼业主:不是这个道歉,要解决办法。

但是对于这处雨棚,楼上楼下的邻居却有不同看法。

一楼业主:我会保证没有人爬上去,可以吗?我住在这里,不可能要人爬到我院子来呀。

二楼业主:撑个伞下楼梯不就是了。

一楼业主:那我想一下,不是说一下子就解决得了,等我几天,想一下怎么处理。

随后,都市现场记者联系了南昌湾里招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史先生说,已经接到了张女士的投诉,他们也到现场查看了。

南昌湾里招贤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史队长:我们也联系了物业包括社区三个部门一起看了一下,因为他的整个院子是地产赠送的,没有违规装修行为;第二,二楼业主投诉人说他一楼业主的雨棚对她有影响,那个雨棚是正常的,也是一楼正常生活的必须品,防止雨水将人滑倒有安全隐患,二楼业主说那个棚子对她的影响还有噪音和反光,当时我们第一时间叫物业通知业主进行整改。

对此,有律师表示,我国《民法典》中有对相邻关系的规定,其中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律师 谢澄:即便是它不属于违规建筑,那么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邻里之间对于不动产的使用,也不能对自己的邻居造成其他的影响,那么也就是说这样一个雨棚,要后续导致了邻居的一个财产损失或者是对自己不动产去使用的一个影响的话,是可以依法去维护自己的权利,去主张侵权的。

来源:江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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